原标题:我国电子发票的应用前景和发展路径
全球电子发票的新进展
进入21世纪,全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的国家和地区,正在加快“电子发票”的应用进程。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巴西、墨西哥、智利等发展中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都在应用电子发票。2012年全球电子发票的渗透率是5%,即全球共开出175亿张电子发票,全球电子发票年均增长20%,包括B2B、B2G、G2B、B2C等模式。
2012年,欧洲电子发票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其中面对消费者的电子发票年均增长25%,工商业和政府部门的电子发票年均增长30%。北美电子发票市场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23%-25%。支付和采购成为北美电子发票市场的主要推动力,倾向于直接的B2B开具电子发票。拉丁美洲电子发票市场中,巴西、墨西哥和智利是领先者。亚太和非洲电子发票市场中,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成为领先者,率先开始了企业对消费者(B2C)的电子发票,哈萨克斯坦、尼泊尔、新加坡等国家已经强制使用电子发票。
2013年1月1日之后,欧盟新的增值税法律将开始实施。新法将为欧洲企业经营带来诸多便利,电子发票将获得纸质发票同等的法律地位。从欧盟电子发票的发展趋势来看,包括B2B、B2G、G2B、G2C、B2C等模式在内的电子发票将进一步增长,预计到2020年电子发票的比例将超过60%,而纸制发票的比例将大幅度缩减,预计到2020年比例将下降到10%左右。
相对于境外电子发票的快速应用推广,我国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处于落后状态。尽管近年来国税总局在开展电子发票的试点工作,但应用领域和应用数量都很小,需要快速赶上国际电子发票发展的潮流。
我国推广电子发票的重大意义
(一)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将节约巨量的社会成本
长期以来,我国建立起了一套独特的发票制度。一张小小的发票承载了五大功能:核税、报销、记账、保修和维权。发票作为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记载相关主体经济往来并凭以收付款项的商事凭证,不仅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而且是税务稽征的重要依据,发票成为记录各种经营活动的有效证明。发票从印制、领购、开具、保管、检查、处罚等各个环节控制之严密,仅次于人民币;使用范围之广,也仅次于人民币。小小的发票其实在不断消耗着巨大的社会成本。纸质发票在使用过程中的显性成本包括六个部分:首先是发票印制成本,其次是发票购置成本;第三是发票打印成本;第四是发票邮寄成本;第五是发票储存成本;第六是退换货及充红发票处理成本。而发票使用过程中的隐性成本更为巨大——发票使用不仅程序繁琐,而且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
因此,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从本质上就意味着我国发票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电子发票将是我国发票管理改革的基本方向,将大大减少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务部门办税效率,提升税务部门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税务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推广应用电子发票,将大大有助于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的建立:一是节省发票的纸张,推动全社会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二是节省企事业单位往返税务机关的大量通勤需求和人力成本,减少碳排放;三是推动全社会诚信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立,解决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诚信体系建立的难题。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企业规范化经营,从根本上节约整体社会运行成本。
(二)电子发票是提升国家竞争力和企业全球化的重要工具
20世纪末以来,欧洲国家率先推广和使用电子发票,具有其深刻含义。当前企业业务流程中最大的难点就在于供应链财务的电子化问题,货、票不能同程同行,如何方便地开票、自动对账和解决增值税发票认证问题,关键在于电子发票的应用。票据电子化将为企业带来巨额成本的节省和效率的极大提升,也为企业之间电子商务的发展扫除了最后的障碍。
欧洲一直着眼于全球发展的未来,致力于提升欧洲的全球竞争力和创新力,因而制定了欧洲2020发展战略,推行了电子政府、电子采购等一系列行动和规划。电子发票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行动,根据测算,此举将为欧洲企业每年节省行政成本180亿欧元。推广和实施电子发票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行动,一张小小发票的背后是巨大的企业供应链,小发票撬动的是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带来的是巨额社会成本的节约。目前,一些跨国公司如IBM等大公司不仅要求企业内部采用电子发票,也要求其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应用电子发票。采用电子发票一方面可提高企业内部的信息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另一方面有助于真正实现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之间信息、交易、结算的无缝链接,大大增加企业供应链伙伴之间的紧密度,加快资金周转速度,节约时间和成本,从而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对于我国电子商务企业来说,电子发票将大大降低企业的实际成本支出。以京东商城为例,2012年开具发票1.2亿份,2013年达到2亿份。目前,京东商城每年用于纸制发票的成本总计超过5000万元。这对于利润率很低的电商企业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成本,如果能够节省,将会大幅提高利润率。若采用电子发票,仅一年的发票相关成本就可节约4000万元,将会极大推动企业的发展。
(三)电子发票将为我国未来电子商务税收奠定坚实基础
与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相对应的是,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日益迫近。世界各国都在研究和制定电子商务的税收法律制度,在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了诸多研究和探索,英国、澳大利亚、韩国、印度等国家已经开始实施电子商务税收。对电子商务征税,目前最重要的,并不是现在增加多少实际税收,而是缔造未来对电子商务征税的能力和手段。由于电子商务的隐匿性和快速变化性,要想开展税收,首先需要解决交易主体的身份识别、交易信息的捕捉问题。对于转瞬即逝的电子商务交易来说,仅仅有一些外围措施是不够的,必须要进入交易内部,获取完备的交易记录。毫无疑问,电子发票是最为恰当、有效的工具。电子商务是目前交易信息最全面的交易形式。如果国家出台强制性的政策法规,在网店和电商中使用电子发票系统,即可及时、准确地辨别经营者身份,获得完整、准确的在线交易记录,通过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系统代扣代缴税款,完成电子商务税收的征收。而后,通过获取完整的电子商务信息,税务部门就可据此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该提高税收门槛就提高门槛,该降低税率即可降低税率,还可以通过税收政策引导电子商务发展方向。因此,电子发票是电子商务税收的基础,一方面有利于税务部门逐渐实现整体上的税源控制和监管,一方面将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大大提高税务部门办税效率。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发展时期。决定它的有几个主要因素:第一,我国电子商务规模体量越来越大,不仅对国内经济有巨大的影响力,其未来独步全球的巨大规模,也使其具备国际影响力。第二,我国电子商务巨头已经开始跨界竞争,将对传统产业产生巨大冲击,逐步改变整个经济格局。第三,我国电商企业巨头正在构建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生态圈,生态圈构筑完整后,人们的工作、生活、娱乐、社交、购物等全部依赖网络进行,网络将覆盖人们的全部生活,其渗透力和影响力将超出人们想象。
对此,国家需要制定一个长远的战略,将其纳入一个可把控的轨道,否则,将未面对一个失控的局面,产生巨大的危害。这个长远的战略主要包括三个步骤:第一,将电子商务纳入正常轨道,使其从野蛮生长阶段进入规范发展阶段。第二,通过实施电子商务税收,增加对电商的调控手段和政策引导。第三,建立电子商务的监管平台,利用现代化的新手段,把控电子商务使其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四)电子发票将增加政府管理手段,促进政府管理方式转变
目前我国政府管理手段和方法的科技含量相对较低,难以及时准确地获取有关企业、市场、消费者方面的信息,政府管理方式滞后于经济发展,特别是网络经济的发展,造成政府管理的种种困境。而我国的统计体系,是以国家统计局为龙头,联合各个政府部门形成的。其最大的问题是指标体系基于计划经济体制,最大的特点是重生产而轻市场,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需要。所统计的数据很多是层层上报,存在不少人为主观成分,遭到普遍质疑,有些数据严重失真,统计手段严重滞后。这将直接导致我国进行宏观调控的基础数据失真,以致国家的宏观调控将面临“无数可依”的局面。因此,从长远发展来看,必须完成政府管理手段的信息化,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工具形成事前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综合监管机制。而电子发票恰恰在这方面提供了重要工具:由于电子发票可以作为客观交易的数据载体,在电子商务标准化的前提下,自动形成交易记录、汇总交易数据、传输电子数据,将成为我国真实市场数据的源头,形成巨量的商品数据、支付数据、物流数据、消费数据等等。在此基础上,将夯实我国的基础数据体系,为国家决策、调控经济、优化结构、抑制通胀提供重要支撑,从而有助于提升国家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综上所述,电子发票是我国信息化建设中最后一个堡垒,电子发票平台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的基础建设工作,不仅关系到我国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且涉及我国基础数据体系建设和宏观调控,事关我国在全球经济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和核心竞争力,既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又具有紧迫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十分显著,需要国家高层予以充分重视,尽快启动。
我国电子发票推广的路径与发展阶梯
(一)未来我国电子发票试点亟需进行全国统筹
未来,若要推进电子发票的应用,必须进行电子发票试点全国统筹。全国统筹的内涵是主要包括:第一,对电子发票应用进行顶层设计;第二,对目前已进行电子发票试点的城市进行协调和指导;第三,成立“国家电子发票指导委员会”负责日常的推进工作;第四,出台全国性电子发票配套政策。电子发票试点全国统筹要解决未来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四大障碍:(1)电子发票的法律地位问题;(2)电子发票的报销入账问题;(3)使用电子发票进行保修和维权的问题;(4)跨省开具电子发票的问题。
目前,只有成立一个国家级的指导机构,协调发改委、财政部、国税总局等部门出台全国性的政策,使电子发票具备完善的功能,才能普及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试点可以用新方式进行,全国统筹主要解决顶层的全国政策、规划设计、统一标准、市场准入等软层面的问题,至于操作层面的问题,如平台建设、系统开发、商业运营等可由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试点企业自己解决,最后通过市场选择最佳实施路径和应用推广。
因此,建议借鉴欧盟和我国台湾地区推广电子发票的经验,成立“国家电子发票指导委员会”,由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指导委员会负责对电子发票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各有关部委的相关进度安排,制定各项重大决策。
(二)总体规划电子发票立法进程
我国推进实施电子发票,涉及多个部委和法规的调整,需要进行整体规划,总体推进。在我国电子发票试点实施一段时间后,必须推动与之相关的政府部门修改旧法规,主要涉及两个部委——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相关法规调整主要涉及《发票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规的修改工作。其主要目标是要赋予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同等法律地位,使之能作为原始凭证报销记账。
从长期的趋势看,发票的电子化并不是终点,未来,伴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的发展,将是整个社会方方面面的电子化,体现为整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无纸化运行,各种凭证开始转向电子世界,成为社会公众在虚拟网络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权益保障支撑要素。在电子发票实施之后,是财政票据、金融票据、企业单据和其他凭证的电子化进程,因此必须在电子发票成功实施之后,推进涉及各种电子凭证的立法工作,制定一个系统的综合性的新法规——《电子凭证法》。
(三)启动电子发票标准起草工作
《电子发票标准》的制定,是启动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领域试点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必须首先完成。它不仅是“国家电子发票综合平台”开发的前提条件,而且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将完成对整个“国家电子发票综合平台”的规划设计。因此,建议近期快速启动电子发票标准制定工作。
目前欧盟和我国台湾地区已经制定相关标准,正处于完善阶段。我们的电子发票试验标准的制定,可在参考欧盟标准和我国台湾地区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电子发票试点推广的实际情况进行,电子发票标准体系主要包括《电子发票格式标准》、《电子发票商品编码体系》、《电子发票安全标准》等。
(四)推进“国家电子发票综合平台”建设
国家电子发票综合平台的开发,是电子发票推广应用中的核心工作,必须达成国内最优。目前欧盟已经开发了一系列电子发票运行平台,正处于完善阶段。我们的国家电子发票综合平台的开发,可在参考欧盟标准基础上,结合电子发票试点推广的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国家电子发票综合平台的开发在资金方面需要国家支持,单独依靠企业出资进行开发,不仅在资金上不能保证,平台的公平性和独立性也得不到保证。因此,必须通过国家立项,给予充分的开发资金保障。在开发实施过程中,将分阶段实施,安全系统的开发将独立进行,采用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技术建立独立的安全体系。
根据电子发票推广的需要,国家电子发票综合平台的未来,将不仅是一个发票管理平台,还是一个参与电子发票的部委间数据交换的平台,以及服务于消费者的基础数据平台。未来的电子发票平台将不是一个单一平台和仅服务单一部门的专业平台,而是会形成一个综合性的枢纽平台,联系和服务于多个政府部门以及广大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