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取消纸质发票!3月1日起执行!
税务总局正式宣布:
取消纸质发票!
2月27日,税务总局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发票试点在3月1日开始。
随后,2月28日广州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的通告,自2020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
去年,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的通告》。决定从2019年11月1日起,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同时取消纸质普通发票。2020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纸质普通发票的申请领购手续。
下面是深圳前海税局发布的开通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操作指引,也一起分享给大家:
另外,浙江省税务局、山西省税务局等积极推广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免费向小规模纳税人发放UKey,领取Ukey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种种新举措都积极释放一个重要信号,在增值税发票管理上,各地都在积极向增值税发票系统化、电子化靠近。
交易即开票
开票即报销
相比于传统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在纳税人端具有开票流程简单、保存方便、流转便捷、报销对账无纸化等优势和特点。
电子发票将“资金流、发票流”二流合一,将发票开具与线上支付相结合,打通了发票申领、开票、报销、报税全流程。
现场操作是这样↓↓↓
整个交易以及报销流程全程无纸质发票
不需要手写任何信息,不用担心发票真伪